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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由豪。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債留台灣的東帝士前總裁陳由豪,因在台涉及多起司法案件潛逃大陸,他當年涉及東華公司掏空案遭起訴,2003年潛逃國外,遭北院發布通緝,2004年他跨海指控,曾進入民生官邸交付前第一夫人吳淑珍600萬政治獻金,遭吳女控告妨害名譽,北檢對他發布通緝,通緝時效到今年8月28日消滅,今給予不起訴處分。2004年總統選舉期間,陳由豪指控民進黨參選人陳水扁及其夫人吳淑珍,曾收他的政治獻金,吳淑珍、經建會前副主委張景森、前立委張清芳等人,為此向北檢控告陳由豪誹謗,因陳由豪當時已潛逃中國,北檢屢傳未到,因而對陳由豪發布通緝。針對陳由豪所涉多案而被通緝的案件,台北地檢署僅剩本件違反總統選罷法案,且通緝時效到今年8月28日已消滅,檢方考量陳由豪於此案已逾追訴時效,將他不起訴。陳由豪涉因積欠4億多元綜合所得稅未繳,去年遭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拍賣名下24土地,因多次流標而歸國有;此外,陳在1998、1999年間,涉嫌以購買股票、質押商業本票等方式,掏空東展興業21億元遭檢方通緝,由於陳逃亡大陸超過通緝時效13年,北檢已對陳處分不起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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